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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不让休息侵犯了什么权

作者:游客投稿 时间:2024年05月29日 阅读数:1132人阅读

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婚姻家庭律师,我深知法律对于保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性。在当今社会,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尤为关键。在此背景下,探讨加班不让休息侵犯的权利问题显得尤为重要。本文将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角度出发,分析加班不让休息可能侵犯的劳动者权利。

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劳动者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。这是基于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,以及维护劳动者健康和社会稳定所必需的。当用人单位强制劳动者加班且不允许其休息时,实际上是在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。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,还可能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。

其次,加班不让休息还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因此,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,擅自延长工作时间,甚至剥夺劳动者休息的权利,则属于违法行为。

此外,加班不让休息还可能侵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,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。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加班后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,或者支付的加班费低于法定标准,那么这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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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飞律师

晓飞律师执业律师、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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