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赠与的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吗

作者:游客投稿 时间:2024年09月22日 阅读数:239人阅读

作为一名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律师,我时常被问及关于赠与的婚内财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。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,我们要明确的是,在中国法律体系中,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受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的调整和规范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除非有特别规定。然而,对于通过赠与方式获得的财产,其性质可能有所不同。

在实践中,如果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前或婚后将财产赠与给子女,且明确表示该财产仅归子女个人所有,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。这是因为《民法典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,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定的财产归属规则。

例如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62条的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共同财产:工资、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知识产权的收益;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。这里提到的第1063条第三项是指,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。

因此,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财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,则该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而是个人财产。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对赠与人的意愿的尊重,也保障了受赠方在财产分割时的合法权益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合同,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指出财产归谁所有,那么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受赠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这意味着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终止时,都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。

此外,对于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,如果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,且没有特别说明,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产是赠与子女个人的,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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晓飞律师

晓飞律师执业律师、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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